“李鬼”遇见“李逵” 套牌车原形毕露
近日,迁安一男子因套用他人车辆号牌被迁安市交警大队成功查获。但巧的是“假李逵”真的遇到了“真李逵”。
6月29日上午,遵化市遵化镇车主张某来到迁安市交警大队举报,称自己接到迁安市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寄出的13项违法通知单,而其有证据证明其所有的号牌为冀BAA601现代轿车在该违法时间内从未来过迁安,怀疑该号牌被他人套用。接到举报后,该大队违法处理室立即在网上查看该车违法记录,发现违法车辆与真实车辆属统一车型,无法判断是否为套用号牌。对此,迁安市公安交警大队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于是,一方面通知辖区所有路面执勤民警密切注意车牌号为冀BAA601现代轿车,一方面安慰原车主一定还其一个公道,让其先回家等候消息。
原车主离开交警大队以后,怀着试试看的心理驱车到违法记录比较多的地方转了转。中午12时15分许,当其行至迁安市区惠宁大街东段一门市部前时,意外地发现了那辆悬挂冀BAA601牌照的现代牌轿车,便报警。该大队立即派城区二中队民警殷海波带领协勤赶到现场,将两辆车及车主一并带回交警大队进行调查。经比对发动机号和车架号,“假李逵”当场原形毕露。原来,套牌车系迁安市迁安镇李某某所有,其真实车牌号为冀B5500X,为了逃避电子警察其套用了与其车型一致的受害人的冀BAA601号车牌。
最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李某某因套用他人号牌被处以罚款1000元,违法积分12分的处罚,并缴纳了因其使用冀BAA601号牌照过程中的15次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这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李志富、付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