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被记十二分罚二百元
2013年1月2日15时59分,玉田县公安交警大队第一中队杨晓坤执勤组在玉田县城内无终大街大厦岗执勤时,发现一辆没有悬挂号牌的小型轿车,就将其拦停。当执勤民警问司机为什么没有按规定安装号牌时,该车驾驶人回答是正在办理过户手续,杨晓坤没有听信,令其打开后备箱,后备箱一打开,一个冀BXXXXX号牌映入眼帘。事实面前,该车驾驶人被迫承认了自己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违法事实。该车驾驶人丁某某系玉田县孤树镇人,持准驾车型A2驾驶证。因其未按规定安装号牌,执勤民警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5条第2款第90条的规定,对其实施一次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王志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