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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1月29日将亮相唐山市区
发布时间:2013/1/23 18:54:41 | 人感兴趣

  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闫漪

  2013年春节临近,记者1月21日获悉,今年春节,唐山市中心区(路南、路北、高新)烟花爆竹上市销售期为1月29日至2月24日(农历腊月十八至农历正月十五),其他县(市)区较市中心区提前10天上市,提前或超期上市一律没收全部商品。此外,今年春节唐山市中心区仍实行有限制地燃放烟花爆竹,燃放期为2月3日至2月25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据唐山市烟花爆竹行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周永平介绍,今年唐山市中心区共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198个,较去年的210个有所减少。“与去年相比,今年烟花爆竹的规格品种稍有减少,主要是烟花类有所减少。”周永平说,今年烟花类品种1082个,较去年减少了118个,减少的品种都是双响等安全系数稍低的品种。但儿童玩具类增加了22个品种,达到238个品种,爆竹类也从去年的90个品种增加到了106个品种。记者了解到,今年春节首次增加了100万头的鞭类,同时也有500头的鞭类,爆竹类还重点增加了无土鞭等环保型品种,可以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需求。周永平表示,今年的烟花爆竹总体价格将与去年持平,个别零售价格可能会有小的上浮。

  据周永平介绍,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全国取消了A级礼花弹等危险系数较大的烟花爆竹的销售和燃放。此外,为确保安全,零售点只允许储存10至20箱烟花爆竹(总药量不得超过30公斤)。春节期间,唐山实行烟花爆竹限制性燃放,除限制燃放时间外,同时也限地点、限品种。

  据了解,唐山市中心区(路南、路北、高新、海港、汉沽、芦台)销售的烟花爆竹需贴有唐山市安监局制发的“准销证”标志,其他县(市)区贴有本行政区安监局制发的“准销证”标志。凡无“准销证”标志及跨区域销售的烟花爆竹将一律视为“私炮”。

   群众如发现违法生产、私购乱销、私储私运烟花爆竹行为及时举报,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奖励,举报电话:唐山市安监局0315-5907777,唐山市公安局0315-2532000,遇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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