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偷“苹果” 被捉进班房
(鲁雪楠、庞龙)19岁少女,初入社会,却经不住物质诱惑,产生了不劳而获的念头,作为医院的实习生,竟盗窃同事手机。1月28日,乐亭县公安局第二次统一行动开展后,犯罪嫌疑人小雨被刑侦大队依法抓捕归案。
2012年11月28日,乐亭县县医院八楼护办室的刘某报案称:自己放在护办室挎包内的苹果手机被盗,价值4000元。接报后,刑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民警缜密侦查,多方取证,排除外部人员作案的可能性后,认定在案发时间,留守在护办室的实习生小雨(女,19岁)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立即对其进行抓捕,但小雨在案发后,因休假离开了医院。
1月28日,刑侦大队在汤家河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获悉小雨正在其家中的重要线索,于是两拨民警立即展开了抓捕行动。面对突如其来的民警,小雨悔恨交加。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小雨对盗窃刘某苹果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