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查获使用伪造号牌“出租车”
驾驶人被记12分罚款1500元
除了外观与出租车相同外,无论是车辆号牌还是年检标志、强制保险标志不是伪造就是挪用的。7月7日,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便查获了这样一辆“出租车”。
目前,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正在全力开展的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7月7日下午5时许,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沈为明正在学院路与北新道交叉口执勤,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BT49××的“出租车”行驶时有违法行为,遂将此车拦住。该车靠路边停下后,沈为明示意驾驶人出示证件,但其称没带行驶证。沈为明当即利用警用装备进行查询,出乎意料的是并没有查到该车的任何车辆信息。再仔细查看其前挡风玻璃上的年检标志、强制保险标志,发现全部系挪用其他车辆。为确保执法准确无误,中队长李逍宇和民警韩新春闻讯也赶到现场,再次对该车进行认真核查,并与大队联系进行了网上比对,确认该车的号牌系伪造。
据交警部门介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这一违法行为的处罚是十分严厉的,罚款额高达1500元,还将对驾驶人一次记12分。目前,执法交警已依法对被查获车辆的驾驶人进行了处罚。(瑞柱、鸣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