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随感:期盼医院“无红包”
(剑平)前不久我患了一场病,先后在唐山、北京住院治疗。在这次治病过程中,发现并亲身体验了一个令人忧虑的现象——给医生“送红包”。
住院时,常见病人及家属窃窃私语或相互探询“红包”送给谁(对象、人数)、送多少(钱数)、怎么送(方式方法)。对此,有人(包括我)大惑不解:“办住院手续时,医患合同上不是明白写着不允许医护人员接受额外钱物和宴请吗?”有经验者说:“写是写,做是做。你不‘上供’,万一给你做点小手脚受不了啊!”也有的说:“还是送点心里踏实,倘若因为不送,出点事后悔就来不及了。”
呜呼!生病住院本是十分倒霉的事,还得为如何“打点”医生伤脑筋。医院和医生这不太“黑”了吗?当然,并非所有医院和医生都这样,也不是不送“红包”就肯定得不到好的治疗。我在北京肿瘤医院做手术前,亲属给两位医生送的“红包”就给退了回来。收“红包”也为有良知的医生所不齿。笔者就曾听一位医生说牶“我不干那种缺德事,那不是自己往脸上抹黑吗!”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某些医院的某些医务人员确实存在接受患者及家属不同形式“好处”的问题,也偶有耳闻个别医生未获“打点”没好气,在治疗和开药等环节做了“手脚”。所以,难怪人们有上述那些对某些医院和医务人员的负面议论。
我很奇怪,医务工作者是为人解除病痛的,怎么能给病人添堵、添“病”,雪上加霜呢?有的患者为治病东借西找,债台高筑,苦不堪言,他给的“红包”你怎么能接受?收这种钱你能花吗?有的患者可能比较富裕,有能力“进贡”,但他们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你接受,也会被人戳脊梁骨的。医者应是仁者,孔子曰“仁者爱人”。以仁爱之心对待病人乃医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人民已给予你崇高的称誉和相应的待遇,再向他们钱袋里伸手,那就有损职业道德和良心了。
我更奇怪,对送“红包”这种不良现象,某些医院领导为何置若罔闻不加纠正呢?当我与友人谈及这一问题时,他说据了解内情的人士讲,有些院长觉得医生工作辛苦,且有风险,得点“外快”也是一种补偿。所以,对送“红包”之类的事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我不禁诧异,医生都有技术职称,经济待遇是不算低的,虽然比不上大款、大腕,但也绝非低收入群体。院领导如果体恤医生辛劳,欲为之增加经济待遇,也应另辟他途,打患者的主意岂不显得无能也有失厚道了吗?当然,不纠此风还可能有其他原因,抓起来难度也会很大,但无论如何不能对这种损害老百姓利益也有损医院形象的事放任不管。
记得有的医院曾提出创“无红包”医院的口号,标语很醒目,人们为之一喜,此举起到一定的导向和警示作用,遗憾的是,可能由于具体措施不到位未能坚持长久。可现在连这种宣传昭示性的东西也不见了。当前,我市正在开展“健康唐山,幸福人民”活动,医疗卫生系统也在开展加强医德建设等活动,笔者为广大患者和家属代言,以恳求和期盼的心情向医院院长们提议:能否再次叫响创“无红包”医院的口号,并采取过硬的措施保其实现?让既定的医患合同等文书真正发挥法规效力,使廉洁从医成为所有医务人员的自觉行动。果如此,一定会使医院和医生的声誉大增,改善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广大患者及家属更会如释重负,拍手称快。
笔者联想到,这件事抓好了,全市所有医院都实现“无红包”,则可从一个重要方面提升医院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增加老百姓的幸福指数,从而为我市的“三城连创”添加浓重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