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
张国栋主持决定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4月9日举行
(记者媛媛)4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国栋主持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树彦、侯志宇、范绍慧、莫连营、唐凤岗、于大中、王连灵、苗德成,秘书长张维营和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
张国栋在讲话中指出,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五年,是坚持和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五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推进全市各项事业发展的五年,也是不断解放思想、致力于改革创新的五年。五年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依法认真履行职责,为我市的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张国栋指出,新老交替是事业发展的需要,是历史进程的必然。希望离开的同志要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关爱人大工作,力所能及地为人大的建设和发展献计出力。留任的同志,要在市委的领导和新一届主任的带领下,继续保持和发扬人大的光荣传统,当好骨干,做好表率。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更加解放的思想、更加创新的精神、更加负责的态度、更加努力的工作,为加快建设具有实力、活力、魅力的沿海强市、美丽唐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当天,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另发)和建议议程。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市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关于市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稿)。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结果的报告(报告另发)。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市政府关于2012年市本级和三个开发区预算超收资金安排及备案事项的报告(书面)》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免名单另发)。
市政府副市长辛志纯,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并参加分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