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不讲理 消费者投诉到消协
到4S店修理汽车变速箱,没修好,竟也不退款,遇到如此不讲理的4S店,消费者怒而投诉。
消费者杨某在迁安某4S店花3066元修理了宝来汽车变速箱,行驶中发现,变速箱仍不能正常工作,问题同原来一样。于是,杨某与4S店取得联系。4S店的答复是:修理不好该车的变速箱,爱到哪里修就到哪里修,修车款也不退。车没修好,态度还如此,杨某对4S店的行为非常不满,遂投诉到迁安消协城区分会。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最终,4S店承担了免费返修责任。
(刘翠芝 胡兴丽 曹瑞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