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员年审将延长到5月30日
2013年导游员年审工作按河北省旅游局要求时间已截止,经请示省旅游局同意,受唐山市旅游局委托,我中心决定将年审时间延长到5月30日,逾期仍未参加年审的持证人员将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条款处理。
1、对连续三年未参加年审的将注销导游资格证;
2、未参加年审的持证人员不能办理导游IC卡的调动、变更及补证手续,不得从事导游服务工作,市局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3、对聘用未参加年审人员的旅行社按规定给予处罚;
4、对未参加年审的持证人员将在相关媒体上给予公布。
(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