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专用车道管理办法》下月起施行
为缓解我市日益严重的交通拥堵状况,加强市中心区公交专用车道管理,规范行车秩序,市公安局、城市管理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标准,制定《唐山市中心区公交专用车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办法》中规定,公交专用车道是指在道路上确定一条行车道,施划公交专用车道线,设置公交专用车道标志,限定公交车专用时间,由政府部门正式公示后,只准许公交车通行的专用车道。
我市公交专用道的车道标线,除特殊路段外,采用全路段施划模式。除在行车道施划外,在对应的导向车道同步施划,延伸至交叉路口停车线。
为避免公交车排队停车待行时影响其他车辆进入右转弯导向车道,在公交车道内施划限时禁停网状线。在公交专用限定时间段内,禁止公交车占用限时网状线停车待行。在非限定时间段内,准许各类机动车占用限时网状线停车待行。
在公交专用限定时间段内,除公交车外,准许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批准的专用校车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
在非限定时间段内,在保证公交车辆优先通行的前提下,其他车辆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其他机动车需要借用公交专用道右转弯进出道路沿线的小路口、单位门口的,不得影响公交专用道内的公交车正常通行。遇路口需要进入右转弯导向车道的,可提前穿越公交专用道进入右转弯导向车道。占用公交专用道变更车道,行程不得超过50米,并须提前开启转向灯。
禁止其他车辆占用公交专用车道和公交站台区域停放。
乘客应当在公交站台有序候车,倡导文明礼让,不得站在公交专用车道内候车,不得争抢乘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负责公交专用车道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的维护,确保交通管理设施齐全、完好、清晰、醒目;要通过日常宣传教育、路面执法、技术监控等措施,切实维护公交专用道行车秩序,确保公交专用车道畅通有序。
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负责公交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防止车辆在公交专用车道内发生故障而影响公交专用车道畅通。
《办法》中所称市中心区,是指环城路范围之内的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高新区。对于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车辆、行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瑞柱 季男 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