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岩:全国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
凭着扎实的业务功底和突出的工作业绩,2010年12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第二届全国侦查监督系统岗位练兵活动中,李岩通过省院历时一个月的层层选拔,成为代表河北省参加高检院竞赛的两名选手之一,并最终从全国36个省、直辖市、建设兵团检察系统中的69名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荣获“全国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为我省检察机关争得了荣誉。
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人才库的成员,现任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的李岩,自2006年从事检察工作伊始,便始终从事侦查监督工作。7年来,其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严谨求实、勤奋刻苦、兢兢业业、甘于奉献,从一名检察新兵迅速成长为该院的骨干力量。
审查逮捕是侦查监督工作的重头戏,具有办案时间紧、证据多变等特点,对承办人的法律功底和业务能力具有极高的要求。李岩充分运用自己多年积累的办案实践经验和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积极主动地承担了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任务。自参加工作以来,共审查逮捕各类案件569件891人,其中10人以上群体性案件18件,特大案件67件,占全院批捕特大案件的74%。如其办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涉及41人的涉嫌故意伤害、强奸、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7项罪名的涉黑案件,遵化某公司非法出借资质引起的重大责任事故案,古冶非法采矿、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案,案值达3000余万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福特猛禽皮卡撞人案,我市首起非法传销案、首例以非法经营罪批捕的非法发放高利贷案,均系在全市甚至全省具有影响的重案、要案和新型案件。
在同事的心目中,李岩就是一本“活法典”。去年3月,随着新刑诉法的出台,侦查监督工作模式发生了重大改革,李岩全身心地投入到了新法的学习钻研中。在他经常使用的一本《刑事诉讼法手册》里,贴着许多豆腐块大小的小纸片,上面密密麻麻写着他自己在办案中对法条理解的心得体会和各种理论观点或法律依据。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其不仅能对3万余字的刑诉法法条倒背如流,还能够对重点司法解释熟练掌握。正是凭着这种过硬的基本功,李岩在2012年11月全市检察机关新刑诉法业务竞赛中,代表路北区院夺得团体第一名,在全省比赛中又代表唐山市院夺得团体第二名的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