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月全市清理农村垃圾杂物47万吨
4月份,我市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农村环境集中治理活动,全市共清理农村垃圾和杂物47万吨。通过集中治理,农民文明卫生环境意识明显增强,农村环境卫生得到改善。
据介绍,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月活动以来,各县(市)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加大投入,进一步巩固了“四清”整治成果。在集中整治活动中,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环卫设施,积极组织人员、车辆,对所属范围农村环境卫生进行大规模集中治理。乐亭县栽植绿化苗木16379棵,美化村庄29701平方米;滦南县出动3.7万人次、车辆1.5万台次,清理垃圾杂物7.9万立方米,清除私搭乱建1.9万平方米,栽植苗木2万余株;曹妃甸区出动8000多人、车辆1300多辆次,清理垃圾杂物1.3万吨。据统计,在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月活动中,全市累计出动人员25万多人次、车辆近5万辆次,清垃圾和杂物47万吨,清理庭院20多万户,修缮新建垃圾池7734个,新购置垃圾箱6238个,投入资金3600多万元。 (徐顺良 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