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首日 我市中心区372人受处罚

6月1日上午,北新道与学院路交叉口,一市民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被执勤交警拦下。

建设路与新华道路交叉口,一骑车违法市民接受交警处罚。记者 郑勇 摄
6月1日,我市对非机动车、行人道路交通违法全面开罚。据统计,截至当日17时,市中心区共有372人受到处罚。
当天8时,记者来到北新道与学院路交叉口,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已开始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8时5分,一男子骑电动车在北新道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时被执勤交警截获。起初,该男子还略显诧异。当交警告知其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后,该男子表示以后一定会注意。随后,交警要求其出示身份证,并用警务通录入了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现场出具了《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该男子现场缴纳10元罚款后,交警又向其出具了《河北省罚没财物定额统一收据》。这是当日交警二大队对非机动车、行人开出的首张罚单。
8时20分许,一男子打着电话由北向南横穿北新道,而此时的人行横道信号灯为红灯。交警当场将其拦截,并进行批评教育,该男子表示刚才在打电话,确实没注意。当得知当日系我市开罚“中国式过马路”首日后,该男子表示对行人交通违法实施处罚是好事。
9时许,记者来到新华道与建设路交叉口。不久,见一男子骑电动车,在信号灯为红灯时,由北向南横穿新华道,致使新华道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纷纷避让。交警八大队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而该男子却加速绕了一个弯,并向交警微笑示意。交警责令其停车,其仍继续行驶。另一名交警随即赶到,这才将电动车控制住。执勤交警随即对骑车男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对其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10元罚款。
10时许,记者来到建设路与大学道交叉口,市公安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正在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展开整治。一男子骑电动自行车,在红灯的情况下,由南向北横穿大学道,被市公安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拦截。在交警对其进行教育时,该男子见有记者采访,连声说:“别照了、别照了。”并表示其有急事,确实没注意。随后,该男子被处以10元罚款。
交警表示,6月1日,我市集中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大幕已经拉开。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交警部门将坚持逢违必纠,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处罚。特别是带头、多次违法人员,发现一个、纠正一个,处罚一个、教育一个。对以吵闹、谩骂、无理纠缠、抢夺执法装备、阻碍调查取证等方式阻碍交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提醒:非机动车、行人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非机动车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易发生交通事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非常严重。希望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钱春 季男 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