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处罚372名违法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
(钱春、卢山)自6月1日以来,我市对非机动车、行人道路交通违法全面开罚,截至1日17时,我市市中心区共有372名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因交通违法受到处罚。
当天,市交警二大队、八大队、五大队分别在各辖区路口早早部署警力,进行查处,由此拉开了我市集中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大幕。交警表示,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交警部门将坚持逢违必纠,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处罚。特别是带头、多次违法人员,发现一个、纠正一个,处罚一个、教育一个。对以吵闹、谩骂、无理纠缠、抢夺执法装备、阻碍调查取证等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提示,非机动车、行人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非机动车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易发生交通事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非常严重。希望广大市民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