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设立少年法庭 庭审允许未成年当事人父母陪同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少年法庭。据悉,该庭所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庭审时允许未成年当事人父母陪同。
据少年法庭庭长吴畏介绍,按照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市中院专门设立了少年法庭。今后,该庭所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未成年当事人将和父母、检察官、法官围坐一桌,开始与以前完全不同的庭审方式。
“圆桌审判”是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设计的法庭形式,有利于减轻未成年当事人恐惧与抵触心理,缓解其在审判时的紧张情绪。同时,这种“零距离”接触有利于法官与未成年当事人进行感情沟通和交流,使未成年当事人能全面反映真实案情并充分发表辩解意见,有利于控、辩、审三方形成合力对未成年当事人进行帮教,更好地贯彻对未成年当事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屈岳 季男 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