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可申请“路费”
省内院校每人500元 省外院校每人1000元
(记者 刘珲)记者从市教育局财务处获悉,今年我市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获得一次性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用。资助标准为河北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河北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据介绍,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部分专项资金设立,项目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申请资助的学生需具备以下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须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的资助标准将资助款发放到每位受资助的学生手中,并组织学生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