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凌晨,女青年隋某匆匆来到滦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向民警讲述她至今想起来仍胆战心惊的一幕:3月14晚21时许,隋某做完面部护理从滦县新城某美容院出来准备步行回家。突然,原本停在路边的一辆银灰色面包车快速驶到隋某身旁,车上下来一名青年男子强行将其拽到车上。隋某立即意识到自己遇到了歹徒,便恳求车上的两名男子让其下车,并愿意交出所带钱财。两男子却恶狠狠地说:“老实点,再吱声就把你从车上扔下去!”
当车行驶到城外偏僻路段后,两名歹徒抢走隋某钱财并对其实施了性侵犯。之后,两人扬长而去。经排查,办案民警最终锁定嫌疑人为迁安市野鸡坨镇耿某(27岁)、陶某(26岁)。3月18日上午,专案组获得重要线索,得知2名犯罪嫌疑人正在102国道某汽车维修站修车。民警快速出击,一举将耿某、陶某抓获。
经审,犯罪嫌疑人耿某、陶某对2010年3月14日抢劫强奸隋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涉嫌抢劫、强奸犯罪嫌疑人耿某、陶某已被依法刑拘,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