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结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会受处罚
(记者 田菲菲 梁赞英)“结婚时违规放鞭炮不仅污染空气,还有极大安全隐患,得好好管一管!”日前,市民孙女士向本报反映。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危管大队了解到,1999年我市出台了《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内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农历正月十六,其他时间禁止燃放,违规放鞭炮将受到相应处罚。
日前,孙女士骑电动车驮着7岁的儿子回家,此时临街一栋居民楼有人家正在办喜事放鞭炮,鞭炮直接在街道上点燃,行人们纷纷绕行。孙女士下意识放慢车速以躲避鞭炮,可尽管这样,一个小鞭炮还是崩到孙女士儿子的身上,并炸响开来,孩子被吓得哇哇大哭。孙女士赶紧问儿子有没有受伤,幸亏孩子没事。“办喜事有很多庆贺方式,但当街燃放鞭炮很是危险,不仅惊扰周围邻居,还阻碍行人顺畅通行,要真的炸到路人,办喜事的人家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孙女士希望结婚放鞭炮的人能多体谅他人。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不少市民对结婚燃放鞭炮持反对态度,觉得既浪费钱又污染环境。
如果不小心被鞭炮炸伤,到底谁该负这个责任?对此,律师介绍说,身体健康权受到侵害,首先要找到侵权人,鞭炮燃放者要承担主要责任。
唐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危管大队大队长谢连栋表示,根据1999年出台的《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内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自2000年春节起允许市民在市内五区有限制地燃放烟花爆竹,城市中心区烟花爆竹燃放时间为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农历正月十六,其他时间禁止燃放。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危管大队将强化巡防工作,提高发现能力,保证及时制止并迅速查处违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违禁燃放者要从重、从快进行处理。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此外,还要对酒店等公共娱乐场所进行告知,由各场所负责劝止婚庆活动燃放烟花爆竹。凡在公共场所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单位责任。希望广大市民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如果发现偷燃者可拨打110电话举报。
线索提供:孙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