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入条件调整 市中心区保障性住房预登记开始受理
可登录市住建局网站(www.tshjs.gov.cn)查询
(张宏刚、单宇)6月22日,我市已开始受理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预登记,并对保障性住房预登记准入条件进行了调整,预登记申请准入条件及房源情况可登录市住建局网站(www.tshjs.gov.cn)查询。
目前,市中心区(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经济适用、公共租赁和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马驹桥骏安园和学警路旭安园小区的大部分房源即将达到配售配租条件。为及时将住房配售配租给保障对象,市中心区对经济适用、公共租赁和限价商品住房的预登记准入条件进行了调整,依据调整后的暂行准入条件,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参加工作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可持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居住证、劳动聘用合同、纳税证明、养老保险证明等材料,到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建设南路45号)或户籍所在(现居住)地社区办理预登记手续。对于新参加工作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可由用工单位负责组织,统一办理预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