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表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向社会郑重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力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认真受理劳动者的投诉举报,自受理之日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立案案件,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对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
3.严格履行办案程序,实行主办监察员制度。
4.加强日常巡查、书面材料审查和专项检查活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5.严格执行《唐山市执法部门进入企业执法检查暂行规定》,落实行政执法首长签批和当场备案制度。
6.劳动保障监察无收费事项,不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
承诺人: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张向东
办公电话:235880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2802921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