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非法运营三轮车出事故自己也担责
(海健、卢山)“黑三轮”的泛滥已经成为我市道路交通的顽疾和安全隐患,我市公安交警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与多部门联合执法,予以取缔。交警在此也提示广大市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因乘坐非法运营交通工具,须承担自身损失的一定比例责任。
非法运营三轮车多聚集在医院、车站、超市周围,使路面更加拥挤,大大降低了道路通行率。同时,这些车机动性强而安全性差,加之车辆被改装,运营者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不强,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随意调头、随意占道停车普遍存在。在行驶中很容易翻车、追尾或失灵,因而在近几年的交通事故中一直占较高比例。非法运营三轮车自身的安全隐患和诸多违法行为,导致其在路上险象环生。或单方、或与行人、或与机动车、或三轮车之间,发生各类交通事故,不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也严重干扰了道路交通秩序。或因车主公然逃逸,或因赔付能力有限、车辆无第三者责任险,受害者很难得到应有赔偿。
2010年5月10日,一辆从事非法营运的无牌电动三轮车在大里路非机动车道行驶时,迎面将一位骑自行车的人撞伤后逃逸,受害人不治身亡,家属却长期得不到应有赔偿;2012年5月4日,两名大学生乘坐一辆非法运营三轮车而前往唐山站途中,与一辆奥迪轿车相撞,造成一死一伤,受制于责任人的赔偿能力,索赔之路漫长而艰辛。
血的教训告诉我们:从事三轮车非法运营,害人害己;乘坐非法运营三轮车,与危险同行。交警在此提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因乘坐非法运营交通工具,须承担自身损失的一定比例责任——为了您的自身安全、为了家庭幸福,请拒绝“黑三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