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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灵活就业人员开始缴纳医疗保险费
发布时间:2013/7/4 9:11:21 | 人感兴趣

灵活就业人员开始缴纳医疗保险费

咨询电话:7215392、2352789、13888889999

   记者郑芃芃从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获悉,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即日起开始征收。参保人员应于7月21日前,在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开户银行(中行)各营业网点就近一次性存足应缴费用,咨询电话:7215392、2352789、13888889999。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医疗保险政策精神,本次医疗保险费征收将按照2012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33元)的60%即2299.8元作为缴费基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退休的人员不再以个人养老金为缴费基数,统一按照2012年度唐山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794元为缴费基数。

  缴费档次及缴费金额为:

  (一)、灵活就业人员

  1.A档按缴费基数的8.5%计算,另加大额保险(11元/月)及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25%),年缴费金额2546.88元,预存金额2700元(含代理费);

  2.B档按缴费基数的4.5%计算,另加大额保险(11元/月)及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25%),年缴费金额1442.88元,预存金额1600元(含代理费)。

  (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退休的人员

  1.A档按缴费基数的6.5%计算,另加大额保险缴费(11元/月),年缴费金额为1531.32元,预存金额1700元(含代理费);

  2.B档按缴费基数的4.5%计算,另加大额保险缴费(11元/月),年缴费金额为1100.76元,预存金额1300元(含代理费)。

  在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本年度一律使用中国银行《医保缴费专用存折》缴费,尚未领取《医保缴费专用存折》的参保人员可到社保服务中心领取。参保人员缴费后可于2013年7月31日后到缴费银行打印扣款明细,若扣款记录不详请及时与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联系,以确保能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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