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表唐山市粮食局购销调控处向社会郑重承诺:
1.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抓好本地区粮食收购工作。
2.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粮食收购许可审批职责,保证粮食收购资格审批事项5日内办结,以优质高效的服务,热情为办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
3.加强各级储备粮监管,推进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实施市县级储备粮业务管理制度,确保各级储备粮安全储存。
4.抓好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和粮油市场价格监测工作。
5.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不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
承诺人:唐山市粮食局购销调控处处长 张春梅
办公电话:5018969
唐山市粮食局监督电话:5018976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