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起重点车辆实行安全管理资质认定备案
(瑞柱、卢山)为进一步做好重点车辆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3]4号)》要求,从8月5日起,我市重点车辆年检、注册登记时将实行交通安全管理资质认定备案制度,重点车辆凭《交通安全管理资质认定书》办理车辆年检、注册登记业务。
重点车辆认定备案范围:营运客车(含企事业单位的7座以上通勤客车,不含7座以下出租车);大中型货车(号牌种类为大型车号牌,含企事业单位的大中型自备货车);校车(含7座以上接送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的载客车辆);危险品(剧毒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
交通安全管理资质认定内容:
1.运输企业是否设立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员,建立工作台账。
2.运输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GPS监控平台,有效实行动态监管。
3.运输企业和个人注册登记重点车辆是否安装行驶记录仪。
4.运输企业和个人年检、注册登记车辆驾驶人是否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写出《交通安全保证书》。
5.运输企业和个人车辆及驾驶人信息是否录入“监管平台”,纳入监管范围。
6.运输企业和个人年检、注册登记车辆录入“监管平台”信息是否真实。
7.运输企业和个人年检、注册登记车辆驾驶人是否为客运“黑名单”驾驶人,准驾车型是否与驾驶车辆相符。
8.运输企业和个人年检、注册登记车辆是否落实承包监管民警。
9.运输企业和个人是否落实监管措施,服从交警部门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