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客车等重点车辆办理年检、注册登记
需认定备案交通安全管理资质
记者昨天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做好重点车辆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工作,从8月5日起,我市将在重点车辆年检、注册登记时,实行交通安全管理资质认定备案制度。届时,重点车辆需凭《交通安全管理资质认定书》办理车辆年检、注册登记业务。
据介绍,重点车辆认定备案范围为:营运客车(含企事业单位的7座以上通勤客车,不含7座以下出租车),大中型货车(号牌种类为大型车号牌,含企事业单位的大中型自备货车),校车(含7座以上接送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的载客车辆),危险品(剧毒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
交通安全管理资质认定内容包括:运输企业是否设立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员,建立工作台账;运输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GPS监控平台,有效实行动态监管;运输企业和个人注册登记重点车辆是否安装行驶记录仪;运输企业和个人年检、注册登记车辆驾驶人是否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写出《交通安全保证书》;运输企业和个人车辆及驾驶人信息是否录入“监管平台”,纳入监管范围;运输企业和个人年检、注册登记车辆录入“监管平台”信息是否真实;运输企业和个人年检、注册登记车辆驾驶人是否为客运“黑名单”驾驶人,准驾车型是否与驾驶车辆相符;运输企业和个人年检、注册登记车辆是否落实承包监管民警;运输企业和个人是否落实监管措施,服从交警部门的监管。
道路运输单位和重点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在办理车辆管理业务时,需到所在地县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交通安全信息备案。如对辖区范围不清楚的也可到支队重点车辆监管办公室办理(开越路车管所)。交警部门审查时将对认定内容逐项核实,不具备条件的不能通过认定。《交通安全管理资质认定书》一式两份,一份重点车辆监管中队备案,一份交由车管所存入车辆档案。(瑞柱 季男 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