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池划伤脚 获赔医药费
(郝铁力、志远)近日,丰润区工商局城西分局调解了一起消费纠纷,申诉人吴女士获赔医药费200元。
申诉人吴女士称:在某浴池洗澡时,由于被诉方地漏有问题,导致吴女士脚划伤,多次与浴池沟通赔偿问题无果,于是投诉到12315。
城西分局执法人员接到申诉后,立即找到该浴池负责人了解情况。经核实,消费者的申诉情况属实,双方争论的焦点是医药费的赔偿问题。对此,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向经营者详细耐心地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内容,最终该浴池同意赔偿吴女士医药费200元,吴女士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