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文明城市 我们共同努力
专稿 (李国华)唐山,是一座有着英雄历史和崇高精神的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建设一个温馨和谐、文明繁荣的家园是我们共同的心愿。经过了23年的不懈努力,2011年我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称号,这是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衷心希望广大市民继续踊跃参与、凝心聚力、再接再厉,以主人翁的姿态和模范行为,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为此倡议每位市民都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文明在口中:不随地吐痰;不吵架斗殴;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问路、求助等);不在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吸烟;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高谈阔论、手机铃声不断;观看文体表演时,不起哄鼓倒掌。
文明在手上:不乱扔杂物;不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不人为弄脏、损坏公物。
文明在脚下:不乱穿马路、乱闯红灯,坚持走斑马线或过街通道穿行;不乱停车;驾车时穿越非机动车道不超速、横行;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不拥挤、争抢座位,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观看文体表演、参加公共活动不迟到早退。
文明重在参与:积极参加单位或社区组织的“做谦恭有礼的中国人”和“道德讲堂”活动;积极参加单位或社区组织的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积极参加弘扬民族文化优秀传统的主题活动;积极参与并关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评选及刊播活动;积极参与文明餐桌行动、文明旅游行动、文明交通行动和网络文明传播行动;积极参加单位或社区组织的邻里互助、社区联谊活动;关注、认同、学习我市推出的道德模范人物。
市民朋友们,您的每一份努力,都让我们离城市文明更近一步;您的每一份辛苦,都为我们的城市增光添彩;您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激起更多市民的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用我们积极地行动和良好的表现,为我们的城市更加美丽文明、生活更加和谐幸福贡献我们的力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