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转导向车道违法行车者多
8月13日,记者跟随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来到卫国路与长宁道交叉口,发现机动车进入右转导向车道通过路口时存在较多违法现象。交警提醒驾驶人,驾车上路应按照信号灯、导向车道指示通行,规范驾驶,文明行车。
当日上午9时30分许,记者来到卫国路与长宁道交叉口,发现卫国路外侧导向车道为右转,信号灯也单独设置了右转信号。在一次右转信号灯显示为绿灯后,在右转车道等候的车辆陆续按照信号灯指示,右转弯通过路口。其间,一辆黑色奥迪轿车突然从卫国路东侧非机动车道驶出,右转弯驶离。交警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可被处以100元罚款。
时隔不久,一辆银色夏利轿车沿卫国路由南向北行驶,在右转车道等待通行。当右转弯信号灯显示为绿灯后,该车从右转车道驶上非机动车道。进入路口后,该车减缓车速,连续躲避数量右转弯车辆,直行通过路口,最终驶入长宁道北侧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逆向驶离。此时,南北方向机动车道直行信号为红灯。交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处100元罚款,记6分。
此后,一辆沿卫国路由南向北行驶的银色丰田越野车,在直行和右转信号均为绿灯的情况下,通过右转车道,直行通过路口。交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可处以100元罚款,记2分。
二大队交警表示,驾车进入路口附近设置的导向车道,应按照导向车道、信号灯的指示通行。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强行右转、不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极易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希望驾驶人驾车上路,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规范驾驶,文明行车。
(旭东 季男 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