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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笑”过了火拘留十五天
发布时间:2013/8/19 9:27:52 | 人感兴趣

“玩笑”过了火 拘留十五天

  专稿 日常生活中,开个“小玩笑”无伤大雅,但“玩笑”过了火,就不是什么好事了。近日,在滦南打工的安徽青年吴某(23岁),就因为开玩笑过了火,被处以拘留15天行政处罚,让他追悔莫及。

  8月12日晚21时许,劳累了一天的吴某走进了一家美容美发店。店主小红(化名)热情地接待了他,并按照要求给他做了一个头部按摩。随后,吴某见小红长得标致、俊俏,便半开玩笑、半认真地提出要与其发生性关系,但遭到了小红的严辞拒绝。遭到拒绝的吴某仍不死心,当他看到小红使用的海信智能手机正在桌上充电时,便说:“你要是不同意,我就把你的手机拿走。”当小红再次拒绝时,吴某便一把抢过手机跑出了店外。小红连忙追出,并大声呼喊:“快来人呀,有人抢走了我的手机,快抓住他”。很快,几名群众闻声赶来,将呆立当场的吴某就地抓获并向城关派出所报了警。

  在派出所内,吴某交代了事情的整个经过,并说:“自己其实只是想和小红开个玩笑,要不然也不会等在那里让人抓了。”经办案民警查证,吴某所述基本属实,但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其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

  (李跃安 张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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