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情注审判 倾心为民
专稿(本报记者黄岩 通讯员陈梦洁李娜)面容清秀的女法官王丹,现为乐亭县人民法院新寨法庭副庭长(在刑二庭履职)。她所办理的500余件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违法违纪,无一申诉上访,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她被乐亭县委政法委评为优秀政法干警,2007年以来连续六年被乐亭县法院评为办案能手。2013年被评为乐亭县十大杰出青年。
业精于勤 好学不倦克疑难
作为一名年轻法官,王丹把身边的每一位法官都当成老师。办案之余,她也总是书不离手,钻研业务知识。王丹常说:“一名法官,只有头脑充实了,办案才有底气。”通过孜孜不倦的学习,王丹逐渐成为刑事审判业务骨干。
她办理的一起过失致人死亡附带民事赔偿案件,附带民事诉讼,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甚至触及到了法律的盲区。由于案件特殊,王丹向老法官们请教,又用电话联系了自己的大学老师,并通过网络向知名的民法学专家请教。最终,她凭借平时积累的法律知识,综合分析了大家的意见,依法作出了公正判决。判决结果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当事人非常满意。
春风化雨 滋润失足少年心
王丹所在刑二庭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她经常挤时间到学校为青少年上法制课。在案件审理中,她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可能挽救每个失足青少年。
在办理未成年人刘某交通肇事一案时,王丹了解到刘某3岁时父母离异,一直和母亲相依为命。刘某在上班第一天,就骑摩托车撞死了一位60多岁的妇女。王丹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最终,死者家属体谅刘某的家庭困难,只要求刘某赔偿35000元,可是,刘某的母亲借遍了全村才凑了27000元。如果不能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刘某就面临被判实刑。十六七岁正是一个少年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时期,刘某此次只是过失犯罪,如果去监狱服刑,就有可能被其他犯人“交叉感染”,毁了一生。于是,王丹发动单位同事,每人凑了2000元钱,替刘某赔偿了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死者家属接过钱感动地说:“这是第一次听说法官掏钱替被告人赔偿损失!”
省身克己 刚正不阿树法威
“按律量刑昭天理,依法治罪摒私情”。这是王丹很喜欢的一副对联,也是她从事审判工作的准则。从事审判工作8年来,她对每一起案件,都力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判决结果公正。对于某些当事人试图对她“意思意思”,她坚决予以拒绝,做到了清清白白做人,公正廉洁办案。她说,“我们手握国家审判权,是用来驱邪扶正、惩恶扬善的,拿了当事人的,失去的是人格,背负的是骂名”。
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王丹用真情呼唤浪子回头,用温暖开启冰冷心门,用公正之心唤来人间正义,用柔弱双肩担负起光荣使命,支撑起法律威严,展现出一个倾心为民女法官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