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
非法客运三轮车主别存侥幸心理
交警部门提示:电动四轮小汽车不可上路行驶
(记者卢山 通讯员瑞柱)9月1日至6日,我市有关部门在市中心区再次查扣6辆非法客运三轮车。据介绍,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的5个联合执法队仍将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继续加大对非法客运三轮车的打击力度,针对非法客运三轮车的出没规律,重点加强在早、中、晚时段和节假日期间的治理,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拆解销毁一辆,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反弹。
据了解,这次清理取缔的对象是市中心区范围内所有客运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有手续的客运三轮车只是暂时可以营运,待有关安置补偿政策落实后再停止营运。为了消除查扣的客运三轮车主侥幸心理,每隔一段时间相关部门就对查扣的所有客运三轮车进行集中拆解和销毁。
目前道路上出现的电动四轮小汽车属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没有的非法生产的机动车,所以,此类车辆不可以上路行驶。对于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此类车辆的行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及《河北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之规定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三轮车主,要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重,自觉退出营运市场,共同维护市区良好的交通秩序。为了减少损失,请自觉将三轮车进行处理,一旦被执法队查扣所造成的损失要自行承担。一切以打、闹等手段抗拒执法的行为终究不会得逞,必然会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截至目前,市公安机关已经刑事拘留了6人,行政拘留了4人。
同时,公安交警部门也郑重提醒市民:今后如发生因乘坐三轮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乘客也要承担一定责任。所以请市民自觉拒乘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三轮车,由于此类三轮车没有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三轮车主由于无力赔偿逃之夭夭的现象比比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