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专项治理房地产中介市场
(牟静王雪漫) 从本月开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联合开展全市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整治的重点是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10项违法违规行为。
据介绍,此次整治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1.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2.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行为;3.采取内部认购或雇人排队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以及通过炒卖房号非法牟利的行为;4.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规避交易税费的行为;5.违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为不符合安全、防灾标准的房屋提供租赁经纪服务以及低价收进高价租出赚取差价的行为;6.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行为;7.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强制提供代办贷款、担保服务并额外收取费用的行为;8.泄露、出售或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9.未取得营业执照或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行为;10.借用冒用房地产经纪人员名义签署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以及租借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或注册证书的行为。
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设立举报电话、开通举报信箱,对群众的举报、投诉和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真调查、快速处理、及时反馈,并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对辖区内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经纪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理,接受群众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曝光典型案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2821462;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电话:2217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