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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引关注
发布时间:2013/9/23 14:21:38 | 人感兴趣

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

骑电动车乱穿马路 走机动车道的不少

   (记者季男魏伟)近年来,电动自行车颇受市民青睐,使用者众多,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也是屡见不鲜,其中不乏死亡事故。日前,记者在市中心区多个路口观察发现,乱穿马路、走机动车道的骑电动自行车者不在少数,安全隐患凸显。

  险象环生

  当天9时30分许,记者来到兴源道与学院路交叉口,仅10分钟内便看到7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占用机动车道骑,其中一名男子在兴源道由西向东骑时,在公交车与路缘石之间的空隙中挤过,十分危险。

  9时50分,记者来到位于卫国路的河北联合大学轻工学院门前,隔离护栏在此处开设了过街通道。不久,一位在卫国路由南向北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在距离过街通道约50米时,突然骑至机动车道。此时,卫国路与大学道交叉口南北方向机动车刚刚放行。该男子在车流中左躲右闪驶向过街通道,险象环生。在观察过程中,数位市民骑电动自行车从记者身边疾驰而过,速度堪比机动车。

  11时40分,记者来到位于学院路的唐山市第九中学。时值放学,随着学生从校门涌出,记者看到一些学生骑着电动自行车,更有甚者还载着同学,在躲避往来车辆穿过学院路后驶离。

  事故多发

  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猛增,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获悉,今年以来,该大队辖区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一般和简易交通事故合计达600余起,占总事故量的20%多,其中不乏死亡事故。

  交警二大队交警表示,骑电动自行车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差、违法行为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过限定时速,制动性能差等是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

  交警提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驾驶电动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交警二大队交警提醒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要遵守“各行其道”的原则,在非机动车道靠右侧行驶。在通过路口时,电动自行车应在停止线内等候,按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希望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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