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会救助资金管理规范发放及时
(赵芳杰)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全力强化对社会救助资金的规范管理,进一步确保了社会救助资金的专款专用和有效使用。
高标准落实资金预算。全市每年都将低保、五保、医疗救助、特困救助资金列入本级预算。各类救助资金全部实现规范使用,城乡低保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杜绝了资金发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对每年省拨和本级救灾资金,全部及时下拨各县(市)区,用于灾民生活救助。在救灾款物发放过程中,坚持“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和“以户计灾、以户救灾、民主公开”的原则,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都将数额公开接受监督。坚持与中央、省级财政配套的原则,对中央和省级下拨的救灾资金,市、县(区)两级财政予以相应配套,2008-2012年全市累计下拨救灾资金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