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自行车为啥多收10元钱?
商家:如情况属实随时可退款
(记者梁赞英)“价签上明明标着4590元,店家却非要收4600元。”日前,读者吴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向记者讲述了不久前购买自行车被多收10元钱的遭遇。记者随后联系到自行车销售商家,商家表示,如果吴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他们愿意随时退还多收的钱。
吴女士介绍,几天前她和爱人在兴源道附近一家店面看中了一款自行车,标价为4590元,结账时,店家表示要收取4600元。吴女士十分生气,价签上清清楚楚地标着这款自行车的售价是4590元,他们却非要多收,10元钱虽然不多,但总有被欺骗的感觉。吴女士据理力争,但店家始终没有让步。虽然不情愿,吴女士最终还是以4600元的价格买下了这款自行车。
记者在吴女士出示的收款收据上看到,吴女士购买的是一辆城市休闲款自行车,其中“单价”一栏上写着4600元。记者随后以顾客的身份来到吴女士购买自行车的店面,看见每款不同自行车的手把上都挂着一个价签,其中吴女士购买的同款自行车上的价签标注为4590元。记者随后拨打店家为吴女士提供的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虽然他对当时的情况不太清楚,但如果吴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他们随时可以将多收的钱退还给吴女士。
据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同时,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中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