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今起施行
(剑飞 江峰 立峰)新修改的《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于今日起正式施行。
《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从唐山市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共39条,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景观照明设施、施工现场作业、垃圾处置、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为了让市民了解新《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10月30日市城管局在抗震纪念碑广场举行了宣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