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公证帮大忙
(李莹) 史先生最近在公证处的帮助下顺利地完成了一份久签不下的股权转让合同,在预防纠纷的前提下,合同履行的过程也十分顺利。“提存公证真是帮了我的大忙。”史先生说。
史先生与孙先生原本合伙开了一家外贸公司,两人各持50%的股份,史先生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于经营方向的转变,史先生欲退出经营,并将30%的股权转让给孙先生,20%的股权转让给他人,并变更法定代表人为孙先生。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两人却在股权转让和付款的先后顺序上产生了分歧。
一次偶然的机会,史先生听说可以到公证处通过提存公证的方式来解决他们的问题,便和孙先生一起到唐山市华忆公证处进行咨询。公证处工作人员了解了情况后,为他们草拟了一份《提存协议书》,双方当事人经协议签订了提存协议,并进入了办理股权转让的相关程序。由孙先生将提存款70万元存于华忆公证处指定的提存账号,自提存之日起7日内,由公证处出具《提存通知书》送给提存受领人史先生,而史先生则需到工商管理部门及时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公证处审查后,将提存款70万元汇入到史先生的账户。如此,提存公证从根本上解决了史先生和孙先生的问题,也让两人的股权转让合同得以顺利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