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五规范”优化发展环境
(记者 韩冬 通讯员 孙亚东)今年以来,市审计局全方位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切实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维护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在全市市直机关行政执法“五规范”评比中,这局被评为优秀单位。
规范执法主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对审计机关执法主体资格和审计执法权限进行年检审核,及时对审计人员执法资格进行年检,确保审计执法资格规范、有效;规范执法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和全员培训,制定并实施了《审计行为规范》等制度,绘制和完善了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审计执法行为做到程序合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行为有效;规范执法用语,审计过程中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大力推行文明审计,梳理并推行了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人员规范用语,将执法人员文明用语的使用情况纳入执法人员的年度考核内容,对执法行为及日常文明用语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规范执法文书,严格按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规范使用审计执法文书,研究制定了《唐山市审计局部分审计报告模板》,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确保执法文书和行政处罚文书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处罚适当、表述清晰、用语规范;规范执法档案,对审计执法卷宗建立并实行审计组负责制,严格按照《审计机关审计档案工作准则》要求,规范制作审计执法案卷,确保案卷要素完备、格式统一、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