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盗窃黑手伸向“附近的人”
微信网友“天灵灵地灵灵”“栽”了

审讯中,办案民警正在检查嫌疑人的手机。 记者 赵亮 摄
12月12日傍晚,随着路南区公安分局梁屯派出所民警在一处日租房破门而入,微信网友“天灵灵地灵灵”彻底“栽”了。经初步审讯,该男子交代了利用微信、陌陌等网络交友工具,约见异性网友,实施强奸、盗窃作案15起的事实。
当晚,记者来到梁屯派出所,见到了正在接受审讯的“天灵灵地灵灵”。其本名为于某,23岁,开平人。坐在审讯椅上,外表俊朗的他低垂着头。
梁屯派出所民警向记者讲述了抓捕于某的过程。11月20日,该所接到女子小红(化名)报警,称其与微信网友“天灵灵地灵灵”见面时,被对方盗走苹果手机1部及现金500元。该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全力展开侦查。经调查了解,办案民警初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相关信息,随后展开大范围的摸排走访,最终掌握了嫌疑人的藏匿地点。12月12日,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于某擒获。
审讯中,于某交代,半个月前,其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将受害人小红加为好友。经过一段时间的网上聊天,拉近彼此间的距离后,二人交换了电话号码。11月20日,于某将小红约到其租住的日租房见面,后趁小红去厕所之机,将小红的手机及500元现金偷走。
随即,办案民警深挖细查,犯罪嫌疑人于某交代了在路南、路北以此类手法强奸、盗窃作案15起的事实。
在审讯室,民警向记者展示了于某的手机。记者看到,其微信好友基本上都是女性。于某表示,其都是通过微信、陌陌等网络交友工具搜索“附近的人”,加异性为好友。双方聊一段时间后,便向对方索要电话号码,之后相约见面。每次作案后,于某会将对方删除并更换手机号码。而被警方擒获后,其手机上的网友都是新近添加的。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路南警方提醒,微信、陌陌等网络交友工具已被市民,尤其是年轻人广泛接受。而目前,因微信交友而引发的侵财类案件甚至恶性案件在我国各地时有发生。在此提醒市民,微信、陌陌等网络交友工具的普及虽然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但网络两端的两个人很难在短时间内对对方有深入的了解,难以判断出对方是“郎”还是“狼”。日常生活中,市民可以利用此类软件打造自己实际生活、工作交际圈的沟通平台,而对陌生网友的添加应保持警惕,更不要轻易与之约见,以免给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给自身安全带来隐患。
(董洁 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