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圆满完成军休人员接收安置
(刘桂艳、刘国祥)在军地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圆满完成2013年军休人员接收安置任务,做到部队、军休人员和地方“三满意”。
根据省厅下达的安置计划,我市按照有关政策要求,从支持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积极为部队排忧解难,主动与安置对象所在部队取得联系,了解待移交安置对象的家庭情况、住房保障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制定科学的接收安置计划和周密细致的实施方案,确保接收安置工作依法依规,按时顺利完成。
本着对军休人员和部队负责的态度,我市对待移交人员的档案和工资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对界定工龄、立功、评残、任职晋衔的要件,要求资料齐全、内容完整、前后不矛盾。对军休人员的工资,部队和地方双方核定,做到准确无误。在妥善解决好待移交人员的历史遗留问题,三方没有任何疑问的情况下,根据每位军休人员的实际签订移交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