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纪醒辰 付卫峥)2014年唐山将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按照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全面放开市区、县城和建制镇的落户限制,逐步把进城落户的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等全覆盖到城镇常住人口,实现“同城同权利、同城同待遇”。年内转移农村人口9万人,城镇化率提高到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