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就餐被告知暂不能开具发票
市地税局发票处:此做法不允许
日前,市民武女士去黄二烧烤龙泽路店吃饭时,被告知暂不开具发票。对于这种行为,市地税局发票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不允许,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开具发票的做法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同时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遇到这样的问题,消费者应及时保留证据,并向发票处或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消费者反映:饭店吃饭索要发票成难题
“我们去吃饭,却被告知没有发票。如果吃出问题,谁能替我们做证?”市民武女士向记者吐槽,2月10日中午,她与朋友去黄二烧烤龙泽路分店吃饭。点餐之前,却被告知暂不开具发票。无奈之下,武女士放弃了索要发票。
记者调查:“一票难求”情况属实
带着武女士的疑问,记者来到黄二烧烤龙泽路分店,以消费者身份询问服务人员是否能够开具发票。服务人员说,暂时没有发票,需要的话可以留下姓名和手机号码,等有发票的时候再来取。记者追问何时能有发票,服务人员含糊其辞,“不清楚,这需要问老板。”
据记者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地税局回应:可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记者随即将此情况反馈到市地方税务局发票处。对于这种行为,发票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非“试营业”期间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开具发票的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同时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该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联系下属主管分局调查此事,并建议消费者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进行监督,遇到这样的情况,及时保留证据,向发票处或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投诉举报。 (刘天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