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 张明)为更好地教育、感化和挽救未成年人,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抢劫的案件中,实施了分案起诉,避免了对未成年人的“交叉感染”。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任某、夏某、刘某伙同成年犯罪嫌疑人王某,经事先预谋,通过尾随拦截并殴打被害人的方式,实行多次抢劫,抢走被害人苹果手机等财物。
在此案件的审查批捕阶段,该院就向公安机关提出分案移送审查起诉的建议,将分案起诉前移至公安侦查阶段。在审查起诉阶段,该院将此案件分案起诉至法院,并与法院协商进行分案审理,保证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全面实行分案制度,使公检法三部门在此类案件的分案办理上真正实现了衔接和统一。
“公安机关分案移送,检察院分案起诉,法院分案审理”是该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推行分案起诉制度的新模式,力求以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作为出发点,避免案件办理中严肃、紧张的诉讼气氛对涉罪未成年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为未成年人创造有利于其身心特点的诉讼氛围,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