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独生子女补助金为何被拖欠?
近日,市民赵女士给本报新闻热线打来电话,称自己多次想要从所在单位领取独生子女补助金均无果。
赵女士1962年生人,1979年进入原唐山色织厂工作,与丈夫只生了1个孩子。1997年,赵女士因心脏病办理了病退。2007年,赵女士所在的原色织厂改制为唐山华新圣铭色织有限责任公司。
赵女士说,她周围许多女性亲友在年满50周岁时,都从所在单位领取了独生子女补助金。于是她从2011年4月起,多次找到华新圣铭色织有限责任公司申领自己的独生子女补助金,可是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
2月10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唐山市计生委。奖扶办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我市出台的政策,像赵女士这样的情况,其独生子女补助金应由所在企业发放,任何理由的推脱和不发放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赵女士与单位就发放补助金事项协商不成,可走法律程序解决。11日,记者电话联系市国资委群众工作处,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企业职工领取独生子女补助金,分两种情况。一是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退休后补助金由国家财政发放。职工应先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然后从社区居委会领取补助金。二是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应本着“从哪里退休,从哪里领钱”的原则领取独生子女补助金。按照我市现行的有关独生子女补助金的相关政策,赵女士应该从现属企业唐山华新圣铭色织有限责任公司领取独生子女补助金。
(张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