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提高
(吴海玥 赵俊杰 赵立峰) 自今年1月起,我市全面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此次提标主要是将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150元。同时,我市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在不低于此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制定当地的最低养育标准。
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已经全面提高了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此外,我市积极拓展儿童福利保障范围,在保障孤儿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将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等一并纳入到孤儿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