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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至15日唐山车辆进京需办理《安检证》
发布时间:2014/3/5 9:34:08 | 人感兴趣

3月1日至15日我市车辆进京需办理《安检证》

  (海健 季男 魏伟) 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3月1日至15日全国“两会”期间,我市进京车辆需办理《河北省进京车辆安检证》(以下简称《安检证》)。

  根据我省关于全国“两会”期间加强进京车辆管理通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确因工作需要进京的、向北京运送生活生产必需品或运送急救病人以及广大群众需要进京的,必须接受安全检查并持有《安检证》,以便途经警务服务站时进行抽查或直接通行。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公务用车需要进京的,由所在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市直部门办公室核发《安检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居民个人车辆需要进京的,应向当地派出所申领《安检证》。进京客运车辆由客运站驻站民警比对乘客身份信息、安检合格后核发《安检证》。国道和高速公路沿线设置的警务服务站负责对外市和我市未办理《安检证》进京车辆、人员、物品的安全检查,并核发《安检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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