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晓元)2014年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我国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生效施行的日子,唐山师院法律救助中心的法学专业教师和学生二十余人,在燕京东里社区进行了一次宣传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咨询活动。
活动先向社区居民宣传了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七个亮点:第一,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第二,欺诈消费者的惩罚性赔偿提高至三倍;第三,消协可提起“公益诉讼”;第四,明确网络购物方式下的知情权;第五,明确消费者信息保护权;第六,定位网购平台责任;第七,特殊商品交易消费者不承担举证责任等,让社区居民对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了更深的认识。
现场法律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主要集中在网络购物维权咨询,与银行业务相关的维权咨询,其中,有些群众对离婚财产分割,房屋所有权归属等纠纷也进行了咨询。活动持续了近两个小时,发放资料一百余份,解答法律咨询十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