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办法确定
(记者赵珺 通讯员王小华)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是我国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国家培养高等职业技能人才的一个重要途径。今年有58所高校在我省进行高职单独考试招生,除省内56所高校外,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和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所省外高校在我省进行单招试点工作。
招生对象:参加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考生于4月12日8时至16日12时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每名考生填报一所学校。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规定和各院校的招生章程或招生工作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无效。
高职单招考试安排在4月21日至28日期间进行。具体安排考生可查阅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持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身份证和院校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参加院校组织的单招考试。
已被单招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