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跃安 张怀平)近日,滦南县的李某因为忘记取回取款机内的银行卡,被人盗走27000余元,多亏民警的帮助才挽回了损失。
3月11日,李某来到滦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称其3月8日到工商银行一储蓄点取款时,将银行卡遗忘在取款机内,后发现被人取走了27430元。接报后,民警通过调取录像资料和走访调查,很快锁定了嫌疑人赵某(女,37岁,滦南县人),但赵某已经潜逃。为尽快破案,办案民警找致赵某的亲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求他们规劝赵某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3月21日赵某在亲属的陪同下投案自首,如实交待了自己冒用他人银行卡盗取钱财的事实,并主动退还了27430元非法所得。
目前,犯罪嫌疑人因认罪态度较好,已被滦南警方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