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征集散失散存档案资料
(记者徐喆 通讯员施宕)日前,记者从我市档案局获悉,为丰富唐山档案资源,再现历史原貌,更好地为现实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唐山市档案馆从现在开始向社会征集散失散存的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珍贵档案资料。
征集范围为:1.建国前在革命斗争中形成的和在旧机关中形成的书籍、传单、宣言、会议记录、信函、日记、手迹等文字材料以及照片、实物等档案资料;2.记述唐山历史面貌的各种版本的志书、族谱、家谱、村史、墓志、碑文等,以及各朝代形成的重要契约、票据、证书、执照、合同、货币等;3.反映唐山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件、自然灾害和界域、地形、地质、河流、气象及名胜古迹、地方风俗、民间工艺、传统产品等史料;4.唐山籍或曾在唐山生活过、工作过、在事业上有突出成就的知名领导、专家、教育家、艺术家、企业家等,以及体坛明星、英模人物的档案资料;5.记述唐山中国驰名、省市著名、知名商标的档案资料。包括产品工艺规程、技术条件、图纸、产品鉴定会议文件、证书、产品发展历史。
此次档案征集采取捐赠、收购、征购、代管及其它合法形式。凡捐赠、收购、征购进唐山市档案馆的档案资料全部归国家所有。向唐山市档案馆捐赠的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唐山市档案馆将负责维护其合法权益。凡捐赠档案资料者,均颁发荣誉证书,对捐赠数量较大及珍贵有价值档案资料的,唐山市档案馆将给予适当奖励。经过鉴定,对于确有价值而本人不愿意捐赠的档案资料,唐山市档案馆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以有偿收购原件或征购复印(制)件。唐山市档案馆还面向社会各界及个人提供代存代管档案服务,即本人不愿捐赠和出售的档案资料也可以采取由唐山市档案馆代为保管的方式。
征集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唐山市档案馆(路北区西山道1号市委院内);联系人:市档案局征集处刘胜、李德春;网址:http://www.tsda.gov.cn;联系电话:2801721;邮政编码:063005。